为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,根据我省支持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复工复产的有关政策措施,决定对省、市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房地产开发、建筑施工、勘察设计、工程监理、造价咨询、质量检测等企业资质以及注册建筑师、注册结构师、注册建造师、特种作业人员、安管人员等各类人员资格证书,凡2020年6月30日之前有效期届满的有效证书,自动延续至2020年6月30日。
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发的4.3万件符合自动延续条件的有效电子证书已完成延续签注,原电子证书失效,请有关企业和个人登录“河北政务网”下载新证书使用。
为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人员集聚,各市核发的符合自动延续条件的建筑施工、勘察设计和房地产企业资质有效纸质证书,2020年6月30日前可继续使用原证书,无需到审批机关办理延续换证或签注手续,确需办理的以2020年6月30日作为原证书的有效期届满日。
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0年3月9日
2020年3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