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批准发布《上海市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》的通知
沪建标定联〔2017〕620号
各有关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》(GB50500-2013),规范本市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,统一本市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,规范合同价款的确定、调整以及工程价款的结算,参照《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》,结合本市实际情况,我委组织编制了《上海市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》,现予以发布,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。
凡2017年8月1日以后进行招标登记的水利工程执行新规则,原《〈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〉上海市操作指南》同时废止。
本次发布的《上海市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》 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管理,由上海市水务工程定额管理站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。
特此通知。
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
二○一七年七月十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