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法规关于发布商品混凝土道路路面补充定额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5-12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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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建价管〔2015〕18号 各有关单位: 2013宁夏《建筑工程计价定额》第十章“场(小)区道路及室外排水”第一节“道路(编码:011801)”中的“道路路面(编码:011801002)”缺少商品混凝土路面定额子目,难以满足计价需要。我站按照《关于推进我区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》精神,经调研测算,补充编制了商品混凝土道路路面定额,现予以发布,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。 另:2013宁夏《建筑工程计价定额》第十章“场(小)区道路及室外排水”第一节“道路(编码:011801)”第二小节“道路路面(编码:011801002)”中的注释“混凝土路面采用商品砼对照满堂红基础(商砼)。”(第743页注2)取消。通知发布之日前未结算定案的工程,也适用于本通知。 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5年12月23日 抄送:站领导,各科室,存档(2) 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办公室 2015年12月23日印发 附件: 商品混凝土道路路面补充定额 工作内容:1.商品混凝土:浇筑、振捣、抹平。 2.制作、安装、拆除模板、留置伸缝、路面养护、灌注伸缝。 单位:100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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